鉴于目前新冠疫情(COVID-19)的特殊情况,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(发送至:adg15-dgtr@gov.in、adv11-dgtr@gov.in、jd11-dgtr@gov.in和jd14-dgtr@gov.in)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。
(编译自: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)
(赵广霞编译)
(潘晓君校对)
原文:
https://www.dgtr.gov.in/sites/default/files/initiation%20Notification%20-English%20%281%29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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