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协会关于征集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印发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等文件要求,提升我省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,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合作,加强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,提升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力,形成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,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。根据《广东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与要求
1.团体标准制订工作遵循开放、透明、公平的原则,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。
2.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无重复,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。
3.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,有配套的技术、设备和人员条件,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。
4.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自筹的经费、企事业单位的支持、政府部门给予的补助经费、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列支经费等,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。
二、征集范围
申报标准应紧密围绕我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发展需求,优先支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技术标准、服务标准等,填补现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,以提升产业竞争力,满足国际市场对标准的要求、规范市场秩序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申请单位填写《广东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》(见附件),将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协会邮箱:gdtbta@vip.163.com,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(一式两份)寄送至协会秘书处。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请一并报送。
2.协会根据申报情况,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。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、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。
3.团体标准立项后,申请单位需按《广东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。
四、申报时间
申请单位可不定期随时申报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殷琼琼 13631367352
邮 箱:773141417@qq.com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号海景中心西塔6楼2-13房
附件:/uploadfiles/2021/07/20210702102050597.doc
广东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协会
2021年7月1日